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翠萍 2002年我在講大法的真相時,被邪惡非法綁架到看守所,被非法判刑五年。在執著心的帶動下,寫了所謂的“悔過書”。現聲明:在獄中所寫的不利於大法和師父的言論全部作廢!跟隨師父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點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2/14228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