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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慧琴 我於2005年4月被邪惡綁架,在非法勞教期間,由於正念不足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怕心的驅使下,被迫寫下了“不修煉”的三書。出來後,通過學法及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認識了自己的錯誤,對自己的言行悔恨萬分,特此聲明:所說、所寫對不起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我決心回到大法修煉中來,多學法,修心性,跟隨師父做好三件事,直至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3/1423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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