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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金桂玉、金今蓮、張立波、程國香、賈俊賢、金彩花、金彩鳳

    我們在2000 - 2006年期間,被惡警抓到洗腦班、看守所、勞教所,被分別判過一年到幾年不同的刑。在被殘酷迫害期間,我們被迫做出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。嚴正聲明:所有違背自己的良心、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現在開始加倍努力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7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3/14232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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