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鄭兆亮
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今後努力學法,緊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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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3/1423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