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清峰

    我是九五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凌晨,單位領導及“保安”人員到我家砸門,震的四鄰不安(因我不在家),而後它們又到我女兒家,當時我女婿怕我受到傷害而沒有讓它們進家。凌晨四點多,它們又到我女兒家,把我強行帶走,並有意繞道把我帶到縣政府大門口,讓我看看平時大法弟子煉功場地被邪惡全副武裝包圍的邪惡氣勢,當時縣五大班子負責人及各局級負責人全在場,圍觀的人也很多,隨後把我非法關押在單位值班室,有四個人二十四小時看守著。在邪惡的逼迫下我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、不去北京、不參與政治”的保證。當我回到家後,看到一家三口都因修大法而失去了人身自由。女兒已被工作單位非法關押好幾天了,二十四小時被人看守著,每天還被逼著看邪惡播放的誹謗師父及大法的電視,還要被逼著寫“個人認識”;而後派出所的人又到家逼著交出大法書,並威脅說:“如果不交就搜。”我縱容丈夫交了一些大法書和磁帶。幾天以後,我單位領導也逼我交大法資料,我沒有交,它們就拿著我丈夫所交的大法資料填寫表,叫我照抄一份,我就按照邪惡的要求照抄了一份。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凌晨,丈夫被惡警綁架、被非法判兩年勞教,家被非法抄了。四月二十八日,惡警又到我家,我和我女兒在家,我為了給自己丈夫開脫而出賣了同修。嚴正聲明:我向邪惡妥協中所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4/142386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