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振嬌 2004年12月,在同修家被邪惡非法綁架、勞教兩年。在邪惡的威逼下,我曾經順口說過一句“不煉了”,而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有人替我寫了“保證”。這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今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:我以前說過、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,以及別人替我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。跟隨師父堅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4/14238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