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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承舟 2000年我先後兩次去天安門講真相、證實大法,安全返回。2001年8月間突然被分局拘留39天,在釋放我時,我兒子(不修煉)為了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我回家後通過看書、學法使我提高了認識,一定聽師父的話,決不配合邪惡。我嚴正聲明我兒子為了我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我今後更加精進。積極主動的去證實法,揭露邪惡,助師護法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1/217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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