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樹勳 2000年10月3日我走出來去北京天安門正法,到天津換車被邪惡抓住了,北京沒去上在天津住了三天,又被居住當地的邪惡之徒非法送進了拘留所,拘留十四天。女兒接我回家,邪惡叫我寫保證,我堅決不寫。他們沒辦法,只好叫我女兒帶我寫保證,女兒怕我回不了家就寫了。回家後我通過學法悟道,不應該叫女兒寫“保證”。我現嚴正聲明女兒代我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以後堅修大法緊隨師,回到我那美好的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1/2177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