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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潤蘭 我於2000年2月上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30天後,在高壓下,違心的說“不煉了”,2000年夏天又被單位非法關押44天,在炎熱的夏天被銬在鐵柱子上曬太陽,晚上銬在草叢裡餵蚊子,我也沒動心,可是他們為了讓我們寫“保證書”,竟讓看管我們的人不准回家,由於學法不深,動了情,最後配合了邪惡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,不是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,內心非常痛悔,現在我嚴肅聲明,以前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。一定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1/217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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