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孫麗傑
以前別人為自己所簽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本人堅修大法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5/1424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