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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炳亂 二零零三年正月二十一日,因散發真相資料,被舉報,被惡警非法帶到派出所,之後又被非法押送到洗腦班。在洗腦班邪惡讓我填了不該填的表,讓我說“不煉了”,還不讓我和煉法輪功的人聯繫,我都答應了,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二零零五年,派出所又到我家非法騷擾,我老伴兒說:“上次從洗腦班回來再沒煉,早就不煉了。”現在嚴正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以及我老伴兒說的“不煉”的話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6/1425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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