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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海燕 九九年7.20至二零零零年期間被邪惡迫害,在被非法審訊、逼供時,我由於怕心有過最可恥的言行:交書,出賣同修,寫“保證書”,踩師父法像,罵大法等。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6/1425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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