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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玲 我於1997年得法。2000年邪惡迫害修煉大法的丈夫時,說過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話。在此嚴正聲明: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一律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6/1425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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