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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華 當大法遭到惡黨打壓、同修遭到迫害時,我被迫流離失所。在此期間,由於法學的不深,對大法堅定的心不夠,在名、利、情、求安逸和與家人團聚等執著心的驅使下,我主動到當地派出所寫了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證。回到家中,經過學法和同修的幫助,我認識到自己做了背叛師、背叛法的大錯事。我痛悔萬分,特此聲明:所說、所寫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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