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愛華 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由於對大法認識不足,加之受惡黨欺騙宣傳的影響,對大法和師父產生了錯誤認識,向邪惡寫下了“不修煉”等保證。出獄後,經過不斷學法修心,逐漸認識到,以前的認識是錯誤的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和書面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,蕩盡妄念,勇猛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