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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金香 1999年7.20期間,因當時我還沒有煉功,對大法認識不夠,在我兒子去北京上訪時,我聽了常人的話,對大法和師尊說了不好的話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我已於2002年得法,知道大法美好。我要堅信大法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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