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美春 在邪惡政黨的殘酷迫害下,我糊塗的寫下了“不修煉大法”的保證,說過不利於大法的話,做過不利於大法的事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認真學法,走好師尊給我安排的修煉路。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