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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平 因為堅修大法,我被非法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裡,因為自己不明白,有放不下的執著和怕心,做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的全部作廢。回到修煉路上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7/1426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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