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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有義 由於我信師信法不堅定,正念不強、理智不清,在親情的帶動下,在女兒的“勞教所外執行決定書”上簽了名。這實際上是承認了邪惡的迫害,而且該“決定書”上有誣陷大法的字樣,在上面簽名就是對大法的污辱。清醒之後,我深感痛心,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簽名作廢。今後一定加強正念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8/1426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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