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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慶美 一九九九年7.20中共惡黨迫害大法後,我上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,被當地政府劫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。向惡黨政府寫了“保證”,並說了一些對師父不敬的話。現借明慧一角嚴正聲明:我以前的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19/1427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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