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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廣忠

    2000年4月間,我和同修去天安門打橫幅證實法,因不報姓名地址被送往北京收容所。十多天後,由於自己放鬆警惕,被牢頭套出地址告密,我被接回住地派出所,當天又被送進拘留所迫害。二十餘天後家人托關係才放人。臨走,我在邪惡填好的手續上簽了字,詳細內容實在記不清了,但可以肯定的說是不利於大法、不利於修煉的甚麼“保證”之類的話。嚴正聲明:當年的簽字一律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師尊安排的路,努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完成助師正法、救度眾生的使命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0/1428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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