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淑蘭 2001年,單位讓填寫的表,是由家人代填的,內容是表示“不煉功”了;2001年,在派出所惡警的高壓下,個人寫了“不煉功了的保證”;後來,當地派出所找到家,在壓力下又寫了一次“保證”。現在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1/14287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