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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桂貞 我是1997年得法的。7.20以後,街道的邪惡到我家叫我簽所謂“不煉功”的字。我當時沒在家,兒子替我簽的字,我回來後,兒子告訴我這件事,我說:“簽就簽了吧。應付它們省得以後再來騷擾。”我已退休,原單位也都知道我煉功,邪惡要單位匯報做了幾個洗腦人的工作,我單位領導把我的名字報上了,說我已“悔過”。愧對師父,愧對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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