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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顯貴 2006年兩次邪惡對我非法審訊時,我配合邪惡在審訊記錄上簽了字。2006年11月12日邪惡非法抄家時,我配合邪惡在抵押物品清單上簽了字,我現在認識到自己做錯了。我嚴正聲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2/1428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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