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齊秀春 在單位書記強迫寫“保證”時,摘抄了報紙上的一些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,還說“不煉了”。在“公安局”裡被惡警問到“是否貼過不干膠時”,一口否認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