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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熊國芬 二零零二年由於邪惡迫害,我被非法關進拘留所,其間邪惡非法提審我,我簽了名,給我照了像我也簽了名,這是配合了邪惡,現在悟到,現聲明: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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