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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振國 我是九九年7.20以前得法的。現聲明:我曾說的“不修煉”等對師、對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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