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劉愛英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簽過的名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過錯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3/1430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