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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俊江 我得法以前身體多處有病,腿疼、腰疼更不必說,得法以後是慈悲的師父為我承受了一切,我身體一身輕,病不翼而飛。九九年七二零惡黨迫害法輪功,我被強迫到市辦洗腦班。由於學法少,對法理不清,加上自己的怕心重,在惡黨人員的恐嚇下,交了大法書和師父法像、寫了“保證書”,還配合邪惡照了像。通過學法和與同修切磋,我知道自己犯了大錯,走了這麼大的彎路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堅修大法到底,做師父的真修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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