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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岳芳英 我於2000年十一進京上訪,後被關押在看守所,同年11月被判勞教三年。由於怕心,在邪黨的高壓迫害下,我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及“揭批材料”。我背叛了師父、背叛了大法,充當了邪黨的幫兇,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,彌補損失,努力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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