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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培蘭 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時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主意識不強,怕心作怪,曾經毀過大法書及師父講法帶,還叫別人也幫著毀大法書,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。把自己骯髒的思想和錯誤公開暴露出來,淨化心靈,更加堅定信師、信法,跟上正法進程,助師正法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4/143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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