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潘孝平

    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時,我愛人被邪惡抓走了。因我家中有師父的大法像和功法簡介,我怕被邪惡收走,所以把這些都燒了。邪惡要我在大會上表態說“不修煉”,由於當時的執著心與怕心,我配合了邪惡的要求。以後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很快醒悟了,深感對不起師父與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、所講的一律作廢。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個真正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盡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以後的正法路,堅定的跟師父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