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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孝平 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法輪功學員時,我愛人被邪惡抓走了。因我家中有師父的大法像和功法簡介,我怕被邪惡收走,所以把這些都燒了。邪惡要我在大會上表態說“不修煉”,由於當時的執著心與怕心,我配合了邪惡的要求。以後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很快醒悟了,深感對不起師父與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、所講的一律作廢。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個真正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盡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以後的正法路,堅定的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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