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賢 二零零五年三月,我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時,酷刑折磨中做出了出賣同修的可恥行為,深感罪業深重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聲明作廢。我決心做好三件事,走好走正以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罪過,做一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