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崔炳金
在勞教所被迫寫下的所有材料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緊隨師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5/1431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