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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常玉 我在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,被帶到派出所,後又被關進看守所。因為沒有放下親情的執著,我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,說了“不煉了”的話,做了一個煉功人不應該幹的事,給自己和大法帶來了很大的損失。回家後我痛悔不已,嚴正聲明:我在邪惡的壓力下,所說的和所寫的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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