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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玉文 我在11月6日發真相資料時,被當地610惡警發現,把我送往當地公安分局,罰款200元後,我又被逼迫寫了“保證不再煉法輪功”。嚴正聲明:所寫作廢。我信師、信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7/14335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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