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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良榮 2000年9月,在散發資料時被派出所所長非法抓住,我說了功友的名字。在洗腦班向邪惡“承認錯誤”。2001年1月18日,有幾個邪惡來非法抄家時,先叫我在一張紙上簽了字,後來聽說是“搜查證”。2003年,我女兒在勞教所被高壓洗腦,我聽說後說了一句不符合大法的話。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功友。現在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,堅信師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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