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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良英 99年7月20日後,由於家人的壓力沒有煉功達1個多月。2001年到2004年期間,邪惡逢年過節或放假要我進出門時在門崗簽字,我順從了它。2001年10月邪惡來我家非法抄家,非法抄走大法書和煉功帶,並在非法抄家後叫我記錄上簽字,我也簽了。2005年12月後,有半年沒有學法、煉功。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8/1434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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