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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蘭 自己在聽大法錄音後,誤以為是錄音帶受潮而變音不能聽了,就把講法錄音帶扔了。後來才知道,這不是錄音帶的事,是電池的事。但把錄音帶扔了是對大法的不敬,是對大法的犯罪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所做、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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