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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汪希蓮、林均艷、孫桂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,惡警和村“治保”多次到我們家要我們簽名、寫“不煉的保證書”,強迫拿走師父講法書、法像,強迫按手印等。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鄭重聲明:我們以前在邪惡逼迫下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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