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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淑芬 我於九六年幸得大法。九九年,惡警非法闖進我家,拿走了一本《轉法輪》和師父的法像,我糊里糊塗簽了名。後來,說了不該說的話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正念正行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29/143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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