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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遲月 我是一九九四年得法的。是師父讓從小體弱多病的我健康起來,並且教給了我做人的道理,一九九九年邪惡的非法鎮壓開始後,我帶著強烈的執著心做真相工作,以致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非法抓到看守所,一個月後被送回學校。迫於學校的壓力,說了及寫了誣蔑師父與大法的話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說的、寫的誣蔑師父及大法的“保證”或者“認識”以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1/30/1435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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