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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姚士賢 我曾在2000年左右被邪惡帶進派出所,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同修的錯事,承認和供出了同修,並說了不符合法的話。因學法不深,我寫過所謂的“保證”、簽過字,做了許多不符合大法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:所有在被迫害中,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多學法,提高心性,加強正念,彌補過錯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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