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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洪香 2004年,我被迫參加了邪惡的洗腦班。當時惡人寫了“以後不參加法輪功活動”的內容,讓我按手印,我在他們的逼迫下,按了手印。此後感到萬分羞慚,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,真是生不如死。慈悲的師父一再給我機會,我不能再讓師父為我痛心,我要從這兒爬起來,否定舊勢力對我的迫害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吸取教訓,多學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/1436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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