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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美生 九九年七月後,在邪惡迫害下,我因怕心,違心的簽名表示“不煉了“。二零零一年,我丈夫因發放大法真相資料,被邪惡迫害判刑一年。邪惡要我與單位簽名擔保才同意放人,我那時思想不在法上,就簽了名。現在認識到這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,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修煉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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