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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向凡雲、曹春香

    我98年夏天得法,99年7.20後,派出所的戶籍警天天闖進我家,逼迫我把大法書籍交給他,因自己沒有站在法上,產生了怕心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法的事,沒有保護好大法書籍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走好修煉路上的每一步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7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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