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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華 1999年7.20時,在邪惡迫害下,我違心的說了“不再修煉”的話,現聲明這句話作廢。我已於2003年重新開始修煉。今後,我更要精進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/143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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