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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雪梅 2005年4月7日,邪惡的警察把我非法抓到看守所。8號,“公安”分局的兩名邪惡警察來非法審問我,我說了:“如果我說不煉了,你能放我嗎?”。為此,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/1437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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