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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公貴玲、楊玉香、王明蘭、張桂梅 我們四人在99年7.20前得法。迫害開始後,在高壓下曾在別人代寫的所謂“不煉功保證書”上簽過字、按過手印。現嚴正聲明:我們在高壓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7/1440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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