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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毓英、李伶 我們是九六年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以後,聽信了惡黨的欺騙宣傳,走了彎路,曾說過、做過一些對不起師尊的話和事。深感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尊。聲明:我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今後,按照師尊要求的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8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6/1439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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